关于综合科研仪器共享中心系统升级和仪器信息完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各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落实<意见>实施推进方案》(国科发基〔2015〕19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综合科研仪器共享中心将于4月25日--28日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在新系统升级及使用过程中,给各用户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与综合仪器共享中心联系。请各单元于5月15日前在新系统中对设备价值超过50万元(含50万)的仪器信息进行完善。逾期未完善信息的仪器,综合科研仪器共享中心将暂停其有关测试业务服务。

 

 

                                                                                       公共实验中心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