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须知

发布时间:2014-06-04

根据《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申请须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纳入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出租单位。中央驻皖及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申请。

2、2013年度发生的收入。

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原值单台价格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成套价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申请材料

1、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表3)。

2、申请单位证明材料:

(1)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2)相关收费凭证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各市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栏中填写相关申请表,该系统与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互通。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审核后,申请单位在线打印表格,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对上述申报材料审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各市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

3、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评议后,提出补助建议,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公示。

4、报省政府审定同意,下达计划,拨付资金。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科技厅 条财处  查显胜 62654895 

监察室  陈宁伟 62678602

省财政厅 科教文处 项立安 65100426

省教育厅 科研处  蒋正飞 62831845

 

 


附表3--共用补助申请表.doc